一、标题:外埠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二、业务概述: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,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《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》,并结清税款、缴销发票。三、政策依据: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);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【2002】第362号);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6〕38号)。四、办理部门:经营地税务机关五、纳税人办理时限: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,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《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》。六、税务机关办结时限:暂时没有内容!七、办理地点:经营地税务机关八、应提供资料:《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》 九、办事程序:暂时没有内容!十、告知文书:暂时没有内容!十一、其他说明:暂时没有内容!